2024年1月1日因不舒服去石排人民医院确诊肺炎,确诊前胸部螺旋ct和血常规+超敏c反应检查费用已经全自费,请问是否可以部分报销。如果可以,怎样报销。 因确诊后才定的辅点,后续费用有部分报销。 2023年9月至今一直有参加职工五险(银卡)。
编号:446681
2024-03-10 13:57:53
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2024年1月1日因不舒服去石排人民医院确诊肺炎,确诊前胸部螺旋ct和血常规+超敏c反应检查费用已经全自费,请问是否可以部分报销。如果可以,怎样报销。 因确诊后才定的辅点,后续费用有部分报销。 2023年9月至今一直有参加职工五险(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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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是否能报销,需参保人遵守定点就医及有关转诊转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因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予以报销。参保人可根据所需项目名称自行在《三大目录》内查询。 三大目录地址:http://www.dg.gov.cn/ylbzj/xxcx/sdmlcx/index.html。住院报销参保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险费用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险待遇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险”)待遇,广东省内住院,如当地医院有异地结算平台,可凭社保卡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如没有异地结算平台,费用先行垫付,出院后两年内可前往东莞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零星报销; 如省外自行就医,费用需自行垫付, 出院后一年内可前往东莞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零星报销,零星报销办理资料如下:(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原件1份(如在市外联网医院已办理医保登记但因电脑故障等未能办理现场结算的,除上述资料外,应由医疗机构在收费收据背面写明未能结算原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2)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 (3)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原件1份限合并生育、工伤和非定点医院住院提供;(4)病案首页复印件1份(限急诊住院提供);(5)入院记录复印件1份;(6)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7)出生证复印件1份(限新生儿提供); (8)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新生儿未制社保卡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 (9)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限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具体报销金额是根据报销方式、发票金额、参保情况和结算标准等因素计算,可登陆东莞市医保局官网查看相关报销比例,链接: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content/3/3571/post_3571803.html#333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