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松山湖教育局, 今天才看到《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本人集体户人员,暂时不在松山湖工作,所以目前被归类于你们所说的A3。有以下疑问和诉求,请回复。 关于A3类: 1.为何今年要取消“文化程度和职称”积分这项?本人当初通过人才入户松山湖集体户,之后小孩的户籍也跟随本人。本人在在松山湖工作多年,原本还属A2类的时候,有“文化程度和职称”这项可以积分,现如今前脚刚离开松山湖,这一项积分瞬间就被取消了,这翻脸可快了。 2.在松山湖缴纳社保年限,A3类的积分计算时间限定在2021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而A2类的积分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30日。如果说这一项属于为松山湖所作的贡献,那么倘若A3类人员曾经在松山湖工作了许多年,其累计社保贡献也未必比其他类别的人员少,难道就因为他暂时不在松山湖工作,就可以将其2021年5月1日之前的社保贡献抹去清零吗? 3.关于房产积分。“在东莞市内(非松山湖)无房产积5分”---可否说明原因?“在松山湖内有房产积10分”---如果在松山湖内有房产那就直接迁入家庭户了。 总之,以我个人来说,曾经是通过人才入户松山湖,曾经在松山湖工作贡献多年,近年因为疫情下多方面原因暂时离开松山湖(小孩和其他家人仍居住在松山湖),但未来也计划继续服务于松山湖,目前A3类,我的诉求是:恳请松山湖教育局不带偏见、消除歧视,统一A3和A2积分项目,给予A3类孩子和A2类孩子同等选择机会,公平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