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0353

2024-03-30 08:43:33

东城石井新村违规暴力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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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语者a 来自:中国

东城石井新村根据东莞的政策,之前是停止了围栏收停车费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又把路围起来开始收费,我就想问问是谁批准审批的?明明东莞的政策是不允许村子收停车费,为什么石井新村就敢明目张胆的收取?背后的靠山又是谁? 第二点,石井新村所为的工作人员,强制收取停车月租费用,扬言要是不交钱,就扣车不让走,由于我着急办事,被迫交了所谓的月租180元的停车费,实际上我一个月根本就没停几天!!!我就想问问,他们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权力?他们有执法违规收取费用的权力吗?谁给的?这不就是耍流氓吗?真的没人管吗?东莞打击黑恶势力这么久,为啥还会有这样的人存在?三个人拿摩托车前后挡着我的车不让走。。。当时事情紧急,我又有着急的事,没时间报警,感觉自己被黑恶势力欺负了,这可是在文明的东莞! 第三点,石井新村围栏收费是否合法?那个管理人员居然说不让我把车停他们村里?凭什么大家都执行东莞政策,村子停车不收费,偏偏石井新村停了又收搞特殊,他们是走的什么程序?谁给批准的?我们打工人想停个车都这么难吗?还希望东莞政府查清真相,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问政部门:  东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01 17:25电话致电您但未接通,并于2024-04-01 17:30对诉求进行办理回复: 一、根据《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六点规定:“强化用地供应和保障支持。鼓励城中村实施物业管理模式,加强村内停车管理”。石井新村等停车收费区域属村内部道路,属村集体土地,非市政公路,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属村民集体所有,村集体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自治,在属地镇街(园区)统筹指导下,采取自主组织或者对外发包的方式设立停车设施实施围合收费管理。停车场围蔽收费已按东莞市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二、根据《东发改〔2019〕46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点“调整定价形式。积极探索发挥市场对停车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提高停车设施物权人(经营者)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的能力,将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各类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停车设施经营者可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停车供需状况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无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村(社区)区域实行路内停车收费的,可按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免费时限不少于1小时(不计入计费时段),1小时后首小时内3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0.5元,全天24小时内最高限价22元,全时段月租标准不超过240元。石井新村等区域停车收费标准符合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 三、据车场管理公司反馈:市民粤S15*VT这辆车从石井中心新村片区停车场开始收费开始,就有进出场记录,经常是早上7点多进来,下午或晚上离开,过夜的不多,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都是正常交临时停车费,今年3月份开始有7次进场后又特意开车到出口读牌升闸不出场的逃费行为【车辆从停车场道闸入口识别车牌开进停车场后,接着在停车场道闸出口处进行识别车牌,等道闸抬杆后车子不出场而是倒回停车场内,此时计费已终止,造成车辆不在停车场的状态(其实车辆从入场到下次出场这段时间都是停放在停车场内),以此逃避缴交停车费】,这7次逃费行为都有监控视频录像,这7次读牌升闸杆逃避缴交停车费共233元。停车场管理人员巡逻时发现此逃费车辆,通知车主来根据逃费数额补交停车费,这7次逃费金额按临时车收费标准应补交233元,当时停车场工作人员只是按月租费180元/月叫车主补交停车费(有效期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车辆在3月23日至3月31日都有进场停放、并享受了免费),如有疑问可致电车场管理公司服务电话15338003389,或到车场管理办公室咨询。附出入记录和视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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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这个回复是谁回复的?如果是村里的人回复的,我觉得你们这个事做的太敷衍了!你让我投诉的人来回我的信息,这有意思吗?东莞的村子围村收费合法吗?想停就停,想收就收?不就是现在多了一些外地人过来给你们打工吗,怎么膨胀成这样了?这钱就那么好收吗?一条破破烂烂的马路都可以围起来收钱,我也是涨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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