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0397

2024-03-30 11:24:28

电动自行车抓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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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yu 来自:未知

3月30日上午收到如下信息: 【长安公安分局】经公安机关巡查,于2024年3月29日发现您名下电动自行车在长安镇辖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已被电子监控抓拍。请您立即停止违规驾驶行为,并在收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前往长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如您对违法有异议,可现场申述,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请市民带上本人身份证与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到如下地址处理: 地址一:长安铁骑大队(导航地址:长安镇新安社区横中路1号)。 地址二:长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导航地址:长安镇大板地路段尚警街2号)。 联系咨询电话1992811382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长安交警大队】 发出的信息写公安局,咨询电话却是私人手机,不知电话真实性!而且在上述时间段本人没有到访过以上路段,留的号码一直占线,要么就是没人接!我就想问,我电动车已经上牌了的,系统里查不到资料吗?就问你的资料都有匹配吗?我在高埗生活,厚街上班,现在让我还非得要现场去处理?就为了你们的一个错误让我隔几个镇奔波过去,你这样不是故意折腾人吗??耍人的吧!!!

问政部门:  长安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们于2024年4月1日10时03分回访市民。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此类违法行为由电子设备录入,部分设备存在录入误差。经核查,市民名下电动自行车此次违法行为是录入错误,已撤销。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54702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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