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0799

2024-04-01 17:08:49

长泊智慧停车的收费会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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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987321 来自:未知

今日在石井大道1段停车办事,出来的时候着实被这个账单吓了一跳。路边停车收费我是非常支持的,但三小时32块的费用会不会过于高了?我们老百姓的收入能支持10元一小时的停车费吗?那里也不是什么CBD商圈也重要的交通枢纽吧?这收费我作为一个百姓真的无法接受。望相关部门作出合法的收费解释和收费标准

问政部门:  东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情况回复如下:一、1、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东发改〔2024〕18号)规定: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设施(依法规划和设置的道路停车设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以及车站、码头、口岸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设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或政府定价管理。除上述停车设施以外的其他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2、各停车设施经营者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设施入口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计价方法、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调整收费的应提前15天向社会公示,并做好实施前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3、可以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阅相关文件:http://dgdp.dg.gov.cn/。 经了解,市民咨询地点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二、第一,诉求路段石井路收费标准:繁忙时段:半小时内免费,首小时6元,1小时后5元/半小时,3小时后6元/半小时,最高上限50元;非繁忙时段:半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最高上限8元。该收费标准是依据市发改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标准定价,并按照要求提前15天进行公示,收费内容公示见图一。 第二,启动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其准初衷即是利用价格杠杆提高车位周转,改善停车难问题。 第三,经核实市民车辆(车牌:粤K10*L5)于2024年4月1日12:23至15:26在石进路停车,总计停车时长3小时3分钟,应收32元,严格按公示价格计费无误。 订单见图二。 第四,已于2024年4月7日致电市民。 在此感谢市民的来信与对我司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问题可致电东城停车客户服务热线:0769-88993019。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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