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东莞市关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照的政策只有过户、报废两种处理方式,不提供直接的牌照注销方式,不能理解这个政策,对于我来说损失很大。去年十月因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不另谋出路,今年来到了厦门发展,然后咨询了厦门的12123,当时得到的答案是东莞上过牌的自行车证件齐全是可以在厦门上牌的,结果到这边上牌时工作人员说交通部规定一车只能有一个牌,拒绝给我们办理上牌手续,让我先注销东莞的牌照后拿着注销证明再来办理。然后致电南城那边得到的回复是工作人员说直接注销不了,目前只有过户和报废注销。我这辆车去年3月底买的,花费四千,今年3月又从东莞托运过来,花费6百多,一共花费4700还多,而仅仅因为这个牌照注销的问题,导致这辆车现在不能上牌不能上路,面临报废处理,车还很新,报废处理损失很大,真的很心疼。在东莞打工生活了十年,真的对东莞印象非常之好,希望各位领导能协调处理,给与本人一点帮助,谢谢!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