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租客郭某曾在东莞东城牛山租了一间店铺,此店铺是由牛山兴华燃气站的老板郑某钦收房租的。由于生意每况愈下,租客郭某便欲转让店铺,当2024年4月3日与房东进行沟通时,房东郑某便提出了:可以转让,但要付伍千元的喝茶费,否则不予转让。当租客说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明此款,且当时双方也未进行口头约定,此时提出这无理之要求,于情于法均难以说通时,房东郑某却理直气壮的说:无论什么人转让,我都要收伍千元的喝茶费的,这是东莞的行规,我还是比较善良的,有的房东还要收一万两万的呢。态度极其跋扈,气焰无比嚣张,并扬言,这事就是找村委、找派出所,也是没用的。 由于租客是外省人,迫于耗不起时间和糊口度日的压力,在被逼无奈之下,只好乖乖的给了房东伍千元,店铺才得以转让。 而事实证明,房东所言非常的准确。当事后租客找村委和派出所反映此事,村委和派出所,均无人受理。 我想让东莞的网友评评理,当地真的有这种行规吗?租客未损坏你的房屋,凭啥要多收这伍千元的喝茶费?租客的正常转让,又未让房东的利益受损,为啥还要收这美其名曰的“喝茶费”,凭什么?房东的利益是利益,那租客的利益就不是利益了吗? 昨有江西上饶玉山房东的“提灯定损”, 今有东莞东城牛山房东的“雁过拔毛”。 都说玉山“提灯定损”的房东讹人,但人家好歹走个流程,找了一大堆理由,可牛山这房东倒好,连个理由也不找了,张口就是“东莞行规”,随口就是“村委派出所随便找”,在这法制健全的国度里,是不是太豪横了?又是谁给你的权利? 我相信,没有一个城市会允许“喝茶费”这种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行规存在的。 我相信,这种不厚道的房东,打着“行规”的旗号,行“宰客”之实的行为,就算东莞的法制建设再怎么薄弱,也不该、也不会放任和容留这种“雁过拔毛”的行为在东莞肆意妄为的。 因为,这不仅损害了租客的利益,还败坏了当地的文旅形象和经商环境。毕竟,房东始终处于优势地位,总有各种办法拿捏租客,而租客的维权成本又太高,所以,期待当地严肃整顿租房市场,营造一个“童叟无欺,诚信友善”的租房环境,构建一个“和谐东莞,文明城市”的安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