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租客郭某曾在东莞东城牛山租了一间店铺,此店铺是由牛山兴华燃气站的老板郑某钦收房租的。由于生意每况愈下,租客郭某便欲转让店铺,当2024年4月3日同房东进行沟通时,房东郑某便提出了:可以转让,但要付伍千元的喝茶费,否则不予转让。当租客说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明此款,且当时双方也未进行过口头约定,此时提出这等无理之要求,于情于法均难以说通时,房东郑某却理直气壮的说:无论什么人转让,我都要收伍千元喝茶费的,这是东莞的行规,我还是比较善良的,有的房东还要收一万两万呢。态度极其跋扈,气焰无比嚣张,并扬言:就是找村委找派出所也是没用的。 由于租客是外地人,迫于耗不起时间和糊口度日的压力,在被逼无奈之下,只好违心的转账给了房东伍千元喝茶费,店铺才得以转让。 而事实证明,房东所讲非常的准确,当事后租客找村委及派出所反映此事时,村委和派出所,均无人受理。 东莞的网友们,请您们评评理,当地真的有这种行规吗?租客未损坏你的房屋,凭啥要收这伍千元的“喝茶费”?租客的正常转让,又未让房东的利益受损,为啥要收这美其名曰的“喝茶费”,凭什么?房东的利益是利益,租客的利益难道就不是利益了吗? 昨有江西上饶玉山房东的“提灯定损” 今有东莞东城牛山房东的“雁过拔毛” 都说玉山“提灯定损”的房东讹人,但人家好歹走个流程,找了一大堆理由,东莞牛山这房东倒好,连个理由也不找,张口就是“东莞行规规,随口就是“村委派出所随便找”,在当下法制健全的国度里,这也太豪横了吧? 我相信,没有一个城市会允许“喝茶费”这种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行规存在。 我相信,这种不厚道的房东,打着“行规”的旗号,行“宰客”之实的行为,就算东莞的法制建设再怎么薄弱,也不会、也不该放任和容忍这种雁过拔毛的行为在东莞肆意妄为的。 因为这不仅损害了租客的利益,还败坏了当地文旅形象和经营环境。毕竟,房东始终处于优势地位,总会有各种办法拿捏租客,而租客虽心有不甘,但奈何维权成本太高,所以,期待当地严肃整顿租房市场,营造一个“童叟无欺,诚信友善”的租房环境,构建一个“文明城市,和谐东莞”的安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