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2855

2024-04-14 11:49:51

东莞寮步华侨城纯水岸物业不到位—不开放2号门

处理用时:12天22小时9分
0人支持

用户iBuHRM 来自:未知

东莞寮步华侨城纯水岸花园小区已交房业主已经入住2.5年,但截止目前(1)依然未开放和运营6栋后面的2号门(2)地下室的车辆2号出入口未开放和运营。这给业主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而且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无法从这两个门进出。 根据24年4月1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2号门的开放(人员或者车辆可以正常进出)和保安值守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但是目前华侨城物业不开放、不值守,直接一锁了之,明显物业服务不到位,未履行应履行的物业义务。 请东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协调处理此事,若此事未合理处理的情况下,业主保留物业费少缴纳的权利,已缴纳的物业费华侨城物业公司应合理退还部分。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4月15日,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已到小区了解情况,物业表示投诉反映的6栋2号门为应急通道,主要用于紧急情况下救援车辆的通行,日常不开放使用。对于地下车库的2号入口,物业表示小区业主入住率较低,2号入口暂未开放使用,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已与物业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尽快开放使用。另,对于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8138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2号门为正常的大门,有保安亭,小区2号门里面附近处也设置有正常的车位,怎么就成了应急大门?应急大门是设置在消防控制室门口,靠近1号停车场的入口的。房管所的人员连这个都能被物业人员忽悠了,匪夷所思!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