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3053

2024-04-15 17:29:27

寮步镇星城玉珑湾电梯一年维修多次使用维修基金数次的情况

处理用时:29天21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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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妮?小姐姐 来自:未知

1、该小区同10栋2单元货梯。上个月才刚进行维修,使用维修基金,本月(4月)电梯又坏,物业又要使用维修基金维修电梯。同一部电梯坏的频率太高,去年这部电梯也坏过,也使用过维修基金维修。有理由怀疑物业采购与维修的电梯质量和材料与标准严重不符,导致电梯人为因素多次维修。 2、不仅是10栋2单元的电梯,9栋、11栋等楼栋的电梯同时出现故障。电梯集体需要维修,多次使用维修基金但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只有在使用维修基金后张贴公示。没有进货单也没有检验报告,业主从查证维修是否合理,费用是否合理。 3、根据《民法典》,一般情况下使用维修基金需要专有部分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且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业主同意。我所在的楼栋三年内电梯坏过数次,从没有物业需要我们做表决。难道所谓的三分之二业主不包括我们吗?还是物业可以违反《民法典》不需要三分之二业主表决?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寮步】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该楼栋已申请一次维修资金,用于维修该楼栋的客梯。本次对于该楼栋货梯的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处于业主意见征询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有关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您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存在疑问,您可以在微信的“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号服务平台”公众号中查询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8138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举报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到被诉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其现场能提供《营业执照》以供检查。经查,您反映的涉案电梯均能够正常运行,电梯轿厢内有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和《定期检验标志》。另经检查,被诉主体现场能够提供上述电梯的《定期检验报告》,其上均有标注:“检验结论:合格”等信息,以及上述电梯《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以供检查。即,上述涉案电梯是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定期检验并检验合格。另经了解,被诉主体表示中大修以上工程,其均会按照相应的流程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材料也已公示在对应单元楼下。 经查证,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该局暂未发现被诉主体存在违反电梯使用相关规定,即您反映的情形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故该局暂不予立案处理。同时,该局现场告诫管理方要加强电梯管理,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接到故障情况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另经调解,因您未提出具体的投诉请求和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 执法人员对该投诉举报处理完毕后,便将相关处理情况于2024年5月15日通过阳光热线平台回复您。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189268022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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