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依据: 东莞实验中学于2024年3月18日发布春季研学招标公告,其中招标公告第五条明确规定:4.挂靠旅行社、分社、非独立法人单位,谢绝参与。参选机构需独立完成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任务,严禁项目转包。但其中之一中标单位广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曾用名却是:东莞分社(后改名为东莞分公司),而且根据工商查询的资料显示该单位根本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试问:既然学校已经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资质要求,条件不符合的机构为何还能入选参与此次研学?并于4月16日在学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如果学校当初设立这些条款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把握品质就应该按照既定的规矩严格筛选参选公司的资质,如果作为非独立法人机构都能参与承办研学旅行活动,那就不应该设立这样的条款,以免误导其他类似资质的同行机构主动放弃竞选机会,这样的结果明显有失公允,这其中是否有暗箱操作的嫌疑,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以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研学旅行事关孩子的安全,恳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握手][握手][握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