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附件标准是否最新?国家已开放3胎,一个家庭应该按照至少5人用量来结算第一阶梯价格,合理减少居民用水费用支出,和方便群众,减少不便

编号:456703
2024-05-07 18:53:51
国家开放3胎,居民用水按照5人标准
请问附件标准是否最新?国家已开放3胎,一个家庭应该按照至少5人用量来结算第一阶梯价格,合理减少居民用水费用支出,和方便群众,减少不便
问政部门: 发改局
已回复官方回复
来信人: 你好!来信收悉。感谢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 号),为促进节约用水,居民用水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 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 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目前,我市以户为单位(户均 4 人及以下)制定了居民用户阶梯水价制度各级水量基数,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22含以下m³/月/户,第二阶梯用水量为22-40含m³/月/户,第三阶梯用水量为40以上m³/月/户。超过 4 人每增加 1人水量基数相应增加 5 立方米/月。居民用户可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供水企业实地核实具体用水人数后核增各级基数。关于您提出“国家已开放3胎,一个家庭应该按照至少5人用量来结算第一阶梯价格”的建议,下来,我局将根据全市居民用户用水量变化的情况,适时完善阶梯水价政策。 此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