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御湖半山南门商铺的停车位改为收费,如果收费,费用不知去向,业主没有直接受益。如果收费没有收的费用不能抵扣物业费,或者发红包给业主。收的钱进物业口袋有什么用。电梯广告的广告费,为什么不能分给业主,为什么不能抵扣物业费。难道平时物业费还不够物业开支吗?
编号:456917
2024-05-08 19:24:11
不同意御湖半山南门商铺的停车位改为收费,如果收费,费用不知去向,业主没有直接收益。
不同意御湖半山南门商铺的停车位改为收费,如果收费,费用不知去向,业主没有直接受益。如果收费没有收的费用不能抵扣物业费,或者发红包给业主。收的钱进物业口袋有什么用。电梯广告的广告费,为什么不能分给业主,为什么不能抵扣物业费。难道平时物业费还不够物业开支吗?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5月10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5月10日)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来信所提问题属住宅小区自行管理事项,经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反馈如下: 电梯广告费用和外围停车场收费属于小区公共收益,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和税金后,剩余款项纳入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房管所,联系电话:便民服务热线。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