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7364

2024-05-11 09:31:01

反映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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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四月 来自:未知

本人外地户口于2017年在东莞樟木头买房,于2018年生完闺女搬来东莞樟木头镇定居,一来就有去办理了居住证,2019-2023年都一直有续签居住证,中间因为疫情原因有错过续签时间!2021年至今一直在东莞樟木头工作,正常缴纳社保!现在2024年我小孩也到了上小学年纪,想要申请上公立小学!6.1号新入户政策放宽,连续满一年居住证+正常社保就可以!所以想在6月底前入户补录公立学校。去到户政咨询,一咨询才知道我居住证就近一年跟上一年有一个月差,不符合入户新政策!不过我的居住证是从2019年就开始办理的,也有续签。我就想用佐证材料证明那个月我有在樟木头正常居住,(如小区管理处水费 小区电费,工作单位,社保) 办居住证的主要原因不是用来证明我们这里居住的吗?你看。我在樟木头有房产,有工作,有正常缴纳社保不是更好的依据?忘记续签时间,前后差过了一个多月!所以希望能用佐材料证明补充漏续的那个月! 希望相关部门给个好的解决方案!急急急!!!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为: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新政策对社保年限无要求,连续参保年限不能作为申请条件。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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