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8831

2024-05-18 21:07:22

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强制职工加班

处理用时:5天17小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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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dlh 来自:未知

举报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强制职工加班,全天上班时间达13个小时以上: 涉事企业: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河板桥科技路东二街。 事实内容: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强制绣花部门全体职工长时间加班,每天要从早上7点45分开始上班,一直上到晚上9点15分,中间除了短暂的午饭及晚饭时间,没有任何休息时间,全天工作时间超过13个小时以上,并且部门管理人员每个月都不给职工享有休息天,想休息要职工自己找管理人员请假,但是特别难请,基本不批。白班有三十多人,夜班有二十多人,都是要上13个多小时的班。 诉求目的:恳请东莞市人社局及劳动局对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绣花部门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实地走访调查,职工是人不是机器,不能长时间工作。

问政部门:  清溪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分局工作人员于5月23日联系您了解具体诉求,5月23日到涉事用人单位现场调处。经调处,我分局已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依法计付员工加班工资。5月23日,我分局致电您上述处理情况,您表示知悉并同意。如有疑问,请联系清溪人社分局,联系电话:0769-873662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部门:清溪人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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