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6月14日跟平安保险业务员为女儿购买保险一份,保单号P040000024517708,年保费金额3667.19元,已续保7年,总缴纳保费金额为25670.33元。虽然家里经济十分紧张,但考虑到孩子的保障性及保险的全面性,果断在业务员讲解下进行付费,并且一直长期续保,因为购买时业务员承诺:1.如不继续购买可随时退还保费,2.续保20年保障终身,保费全额返还。因为下个月就要续保,想着要不要帮丈夫也补充多一份保障,于是今天致电平安客服却被告知:1.此保险只可保一次重疾,理赔后合同终止;2.随时可退保,仅退还现金价值3500元;3.20年期满如申请返还保费,保障期终止。这一切全与当初销售时所承诺的所有服务完全违背,平安保险官方客服不会欺骗我,但是事实就是平安业务员对我进行了隐瞒性误导销售,违背了保险法和消费者保障条例的基准!如果知道我缴费几万元只能退还几千元,或者无法永久性保障,我绝对不会购买此份保险!本人现在唯一诉求,申请退还已缴纳保费的80%,金额20536元。(本人知道保险公司也要成本经营,因此同意保险公司扣除20%已缴纳保费作为这么多年保险服务管理,但是由于管理不当导致消费者受欺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同步责任),请平安保险尽快安排专人对接,因为官方电话一直推诿!本人也会跟银保监会、消费者协会继续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