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工作人员,真的符合“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吗? 时间----2024年5月27日 事件---我们是一名正规上班的工作者,从事着外贸业务,经常与国外客户进行沟通,并且完成客户订购的产品订单,自然而然就存在收取外币的可能性。而且我们跟客户都有采购合同,出货凭证等一系列的正规手续。然而事件却在因为银行卡被冻结了,后面被通知到要去公安局进行解冻。 过程---接听到塘厦四村派出所的电话,让我爱人过去四村派出所进行协助调查,了解账户的资金来源。当我爱人来到四村派出所后,便要求自己去到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去协助调查。然而来到这边协助调查,却被现场的办案人员当成了诈骗犯进行处理,并且要求上锁扣,进小黑屋,而且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在办案人员的眼皮底下进行处理。并且听到看守的人员说到“有本事打12345电话投诉我,去检察院起诉我,看你有没有本事搞到我”。而且现场也有监控摄像头,如果不相信,可以调查监控摄像头进行查证。我爱人是一名勤勤恳恳的外贸业务工作者,在公司上班都是遵纪守法的,只是因为银行卡被冻结而联系到去进行协助调查,但是却被办案人员当成了罪犯进行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