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在召开业主大会投票时,被要求选票投箱要附上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的复印件,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很多业主不愿意提供上述复印件导致投票人数减少,有的因为房屋出租或者本人在外地不便于提供,这样不利于小区业主大会的进行及决议事项。请问可否改为投票时只核对业主或者委托人身份信息而不提供复印件,房管所可以根据身份信息查到房产信息,这样可以减少业主顾虑增加小区业主投票的积极性,或者使用电子、其他投票的方式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谢谢!
编号:460581
2024-05-29 09:24:30
小区业主大会投票事项
小区在召开业主大会投票时,被要求选票投箱要附上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的复印件,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很多业主不愿意提供上述复印件导致投票人数减少,有的因为房屋出租或者本人在外地不便于提供,这样不利于小区业主大会的进行及决议事项。请问可否改为投票时只核对业主或者委托人身份信息而不提供复印件,房管所可以根据身份信息查到房产信息,这样可以减少业主顾虑增加小区业主投票的积极性,或者使用电子、其他投票的方式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谢谢!
问政部门: 长安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所接到投诉后,于2024年5月31日致电市了解情况,并向市民解释了小区在召开业主大会投票时,被要求选票要附上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复印件的原因。现场我所已要求业主委员会对选票资料进行封存保管。下来,我所将督促业委会加快推动电子投票方式,减少业主顾虑之忧。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房地产管理所电话85390132,请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