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61005

2024-06-01 08:25:07

关于2024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问题疑惑,恳请教育局领导给与澄清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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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4895 来自:未知

问题1:《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P40页,对“3.志愿填报”有规定:“松山湖入学平台志愿填报”与报名同步进行,其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户籍(A类)和优待政策(B类)人员若在松山湖平台填报的志愿与“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不一致时,以市平台最后填报志愿为准。该规定不合理,因为规定堵死了同时申报其他镇区“如东城区”的申请通道。 疑问疑惑:对于非莞籍学童而言,不公平。松山湖没有权利禁止家长跨镇区填报志愿。因为该条规定限制了家长填报东城区的平行志愿。例如: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的志愿类别2“申请优待政策学位”中,东莞学童母亲有优才卡计划填报东城区公办学位申请,父亲有优才卡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可同时填报松山湖公办学位申请(按照松湖B2.2申报学位),但是2个平台填报“不一致”,以市平台填报为准的硬性规定,就是禁止同时申请松山湖学位的通道。为什么东莞市平台可支持“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可同时填报,确又不禁止跨镇区填报呢。 问题2:多个渠道听说,东莞公办小学学位要优先保障东莞户籍学童,特别是近2年刚加入东莞集体户口的也要优先保障公办学位?优才卡等优待政策申请公办学位的确不会同等对待,不在优先考虑分配公办学位的范畴,非常不公平。这样实际会导致东莞的高端人才、优才卡等优惠政策名存实亡。例如:非莞籍学童,父母在东莞工作20年,纳税20年,买了两套房子给东莞GDP做了一定贡献,但是比不过一个刚入户不到两年的集体户口?因为他们可能没缴税、没买房没给东莞GDP做过贡献。这样的一刀切做法会打击高端人才定居东莞的热情。 问题3:《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文,对于“积分制入学”的统计积分方式及其不合理,现有积分入学方式倾向于部分特殊人群,非常不合理。现有积分方式含4部分:居住证年限、缴纳社保年限、本市纳税情况、本市居所情况。5月初和东莞市教育局电话沟通过,但是没有明确答复。 疑问: (1)居住证年限,为什么没有积分上限封顶,可以达到200分甚至更多分?而纳税有积分封顶(封顶100分)、本市居所情况(封顶20分),是不是办理居住证的重要性比缴纳纳税、比购买本市居所(房产)更重要?。只能这样理解:公办学位分配更看重东莞户籍,而不是居住证年限或者纳税或者购买房产。 (2)本市纳税情况,为什么限定100分封顶?根据算法,3年纳税10万和纳税不到2万的都可以获得100分封顶。因此有理由怀疑,“本市纳税情况”积分满分不超100分,是对纳瑞接近2万的“少部分特殊群体”的照顾。不合理。 (3)4项积分内容中,为什么“本市居所情况”上限限制积分20分封顶,比重这么低?难道非莞籍人士,买房2套(价值几百万)对东莞GDP做了贡献,和没有买房的刚入东莞户籍的仅仅高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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