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61111

2024-06-01 17:29:16

不是说东莞水电费在整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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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东莞水电费在整理吗?为什么我们租房电费还是1.2元,水是5块, 东莞黄江镇袁屋围越秀街9号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年6月17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根据您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诉求情况,并于2024年6月17日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该公寓按照广东阶梯电价标准属于第三档计费标准为“0.89元/度”;按照供水部门收取的水费计费标准为“3.69元/立方米”,该公寓表示向租客收取的电费1.2元/度,水费5元/立方米费用中包含“水电费的基础费用、公摊水电的费用、房屋公共设施维护费、水压二次加压费用”等费用。由于水电费属于政府定价,经营者须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执行,执法人员现场教育被举报人,责令其对水电费与其他费用合并水电价方式计算的行为进行改正,要求对租客出具的收费清单应严格区分水电费与其他费用,不得以水电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被举报人表示已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有关多收的水电费费用,举报人可联系该公寓房东进行退费。 鉴于上述情况,被举报人积极配合,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联系电话:0769-83538811(李先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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