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政府部门领导: 水岸君悦东方小区,地下停车场,开发商一直不给业主开放月租车辆,停放权限,谁来帮助我们广大业主维权。无论是在买房初期,还是在物业服务中心成立后期,物业和开发商都是有公示相关,停车收费价目表的,我们业主是不是应该以公示为准,享受相应的停车和缴费权益。 但是,随着目前入住客户越来越多,开发商和物业并未做到,尽责尽职。开发商的回应是今年内,销售车位后有月租,试问:我们的房子收楼日期是如何,我们第一批业主已办理合法收楼和缴纳税务的义务,是不是就意味着:对应的开放功能可以匹配上?我们也没有说,还有其他业主未入住,我们等他们一起收楼,在缴纳物业费的说法阿。其实,等同是一个道理的,不能因为要去等开发商卖车位后,我们在享有去租用月租车位。而是,应该在收楼后,业主就该享有同等匹配的服务和配套。 开放月租停车,就是一个设置问题,开发商一个决策问题,没有那么难,无非就是想,多收取业主的临停费,而相关部门,也没有对此做强制要求,导致,我们群众,有心无力。 希望政府部门按照实际要求,约谈开发商,勒令整改。 半小时内免费,我们就不计较了,很多小区都是一小时,游泳池配套,也没开放,我们也不计较了,但是,这个月租的开放,是一定要争取的。还有单车充电桩,也没有很好的安排,雨天充电也不便利。没有雨棚。地下车库的卫生和信号也是让业主,忧心忡忡。 请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吧,万分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