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一年一度的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首先对东莞的招生工作的公平性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有些地方还是有待改善,长安镇小升初有5个志愿可以填,招生(户籍生)“按志愿填报,结合入户先后原则”,这个非常合理且公平。但有几个问题,觉得很不合理,麻烦领导帮忙解答。 1 招生系统有预报名程序,长安镇怎么会没有户籍生的数据?(本人曾打电话给长安镇招生办和教育局咨询过),如果真的没有,那么这个系统应该要完善。 2小升初长安镇有5个志愿可以填,其中户籍生只能填其中一所公办校(长安镇现有2所公办学校),而民办的可以填4所,这是什么逻辑?并且所填公办学校如果没有被录取就直接安排到民办学校,这非常不合理。我知道读民办学校政府有补贴,但读民办学校并不是我们想要的。 3 如果大家都填同一所公办学校,那么另一所公办学校学生怎么分配?由招生办统一调配?这样操作空间太大,并且不透明,如何体现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