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莞寮步泉塘工作并参保了职工医保,广州户口,住房也在广州,因为周末和节假日大多在广州,为了保证在广州就医时能够报销,因此于2023年9月28日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2024年4月9日因身体不适在东莞市中医院门诊就医(辅助就医点),但结算时说已存在异地就医备案,在东莞就医不能报销,最后只能自付。 而本人妻子广州医保,2024年3月6日来东莞因身体不适到东莞市中医院住院,即时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在东莞就医结算费用时就有报销,回到广州后没有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在住院和门诊都能报销。 本人父亲(湖南省常德市职工医保)去年来广州,2023年9月因身体不适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即时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时就有报销,回到老家湖南后没有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后续在住院和门诊就医时均能报销。 做为一个新一线特大城市,GDP超过万亿和人口过千万的“双万”的城市,但相应的配套为什么就落后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