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62378

2024-06-09 17:04:04

投诉寮步房管所滥用职权,恶意叫停业主大会,侵害业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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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020 来自:未知

事件背景: 中惠松湖城二区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续聘现中惠物业。最终已73%的业主投票率,0续聘的结果解聘中惠物业。 我区业委会 5月15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选聘物业公告,原计划6月12日对竞标物业评分,然后提交业主大会表决新物业。 但6月6日我委邀请房管所参与竞标物业评分时,被告知有业主投诉,随后(6月7日)发红头文件强制要求业委会暂停选聘物业流程。 ———— 发函文件称:有业主投诉,3月11号的业主大会涉嫌违反程序。并强制要求暂停选聘物业流程。 1、本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前,我区业委会成员和房管所均有当面讨论流程要求。 选聘物业的发文,投票资料要求均和房管所、社区都有一一核对。 投票过程中,派票方为寮步良平社区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投票资料社区人员都不会派票。 可以说,本次业主大会是全程在房管所、社区的指导下进行,如涉嫌违反程序,前期房管所、社区涉嫌未履行指导、协助职责。 2、根据民法典277条,政府部门对业委会的职责是指导、协助,没有强制干预的权利。业委员会在法律上属于自治组织,选聘物业是业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活动,只要业委会的工作不违反法律,房管所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有权要求业委会暂停选聘物业工作? 3、有业主投诉房管所要核查尽可以核查,但事情没有定性,房管所已何条法律法规可以临时剥夺业委会履行职责的权力? 如后续裁决我区业主大会确实违反法规,我区业委会后续所执行的选聘物业自然无效。 如裁决我区业主大会未违反法规,暂停等于临时剥夺了我区举行业主大会的权力,临时侵害业主权力。 ———— 综上:房管所涉嫌滥用职权,在情况不明,责任不清的情况下,临时剥夺我区业委会履行职责的权力,临时侵害业主举行业主大会的权力,已涉嫌触犯法律。 ———— 众所周知,选聘物业的过程,业主和现物业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冲突,所谓投诉的业主,很可能都不是真实业主或者和现物业有巨大利益关联的人。 我区业主大会高投票率,高一致率已完全表明业主民意,房管所再无明确结论情况下,罔顾民意,触犯众怒,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 ———— 根据东莞市6月1号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7条,寮步房管所涉嫌滥用职权,涉嫌未履行职责,涉嫌触犯法律,请求政府对寮步房管所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调查。 并要求:寮步房管所撤销暂停选聘物业流程的要求。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据悉,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收到中惠松湖城(二区)业主反映2024年3月7日至3月10日东莞市寮步镇中惠松湖城(二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召开的业主大会程序存在问题,已就业主大会有关问题于2024年6月7日要求中惠松湖城(二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协助核查相关问题,在核查结果未公告前,暂停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有关工作。目前,有关协助核查工作有序展开,待完成核查后,核查情况将在小区公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8138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790多人,占小区70%多的人,赞同决议换物业,你们寮步房管所都不让换。这是无视法规,无视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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