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62698

2024-06-11 20:10:11

多次投诉虎门印象物业公司把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在住宅内,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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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投诉虎门印象物业公司没有经过和通知全部16栋业主,业主没有合法同意就私自把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在业主住宅内充电和停放,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如果不处理会一直投诉到处理为止 投诉虎门印象物业公司违法违规把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在小区16栋住宅内。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及工作人员: 我不得不再次就虎门印象物业公司的不当行为进行严肃投诉。此前,我已多次反映该物业公司在未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在业主住宅内用于充电和停放。然而,时至今日,这一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宅是业主的私人领域,物业公司无权未经许可就进行这样的安排。这不仅破坏了业主的居住环境和正常生活秩序,更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电动车在住宅内充电,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危及的将是众多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我曾多次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诉,满心期待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每次都失望而归。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对虎门印象物业公司的这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我郑重声明,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我将持续进行投诉,直至问题得到圆满处理为止。我们业主花费大量心血购买房产,绝不是为了忍受这样不合理的行为。我们渴望一个安全、合法、有序的居住环境,这是我们应得的权利。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切实保障业主的权益,让我们能够安心地生活在自己的家园中。 投诉人16栋业主: 诉求把违法安装在16栋一单二单元的充电桩拆掉,严禁在住宅内以及住宅内一楼充电和停放

问政部门:  虎门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市民反映“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问题,经了解,消防部门已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现场进行指导,原架空层停车、充电不符合相关要求。由于虎门印象小区前期未规划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及停放区域,对此物业方拟定电动自行车临时充电及停放方案,目前已在小区内增设电动自行车临时充电及停放点,物业方表示,接下来将逐步增加临时停放及充电点因设置统一停放、充电点需报相关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消防要求后实施,故目前难以解决统一停放及充电问题。鉴于此情况,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五条规定,我所已要求物业方做好临时停放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设备、加强日常巡逻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所市场组,联系电话:851837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诉求没有达到,先把充电桩撤了,车子撤了,弄好再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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