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65402

2024-06-28 11:12:47

投诉寮步保利卓越中环装修质量差,乱收物业费

处理用时:14天22小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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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良 来自:未知

本人购买了一套寮步保利中环广场30多平带精装的公寓,今年年初交付。收到收楼通知,我们就过去收楼了,但是没想到质量真的不堪入目,连墙上的白漆都刷不平整,门框打个封胶都一塌糊涂。于是我要求尽快将问题整改好再通知收楼。然后2、5月我们又分别跑了两趟去收楼,他们整改非常敷衍,次次去都是问题。但由于已经不想再反复跑了,因此我提出,先收楼,问题收楼后再接着整改。但是,此时保利的物业居然要求我们先补交1月至今的物业费, 一是:物业费的问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自收到收楼通知起,我已积极配合进行收楼,至今已跑了三趟,没收楼是因为开发商的装修质量问题,并非本人故意拖延不收。现在楼没收到,装修一大堆的问题,反而还成我欠他们半年物业费,到底有没有天理王法!有关部门能否管一下! 二是:卫生间防水的问题。卫生间淋浴花洒正对的墙面没有贴瓷砖。那个位置非常低,就1米6多,正常冲凉水一定会洒到那里。我咨询开发商,对方辩驳,他们使用的是防水涂料,我说如果你们使用的是防水涂料,能不能上去做实验,往墙上喷水,看水会不会往里渗透,水能渗透进墙就是普通的腻子,对方说他们不敢保障。请有关单位监督过问,核实该开发商是否有确实做好了卫生间防水措施,作出一个能令人信服的解释答复。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7月1日,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服务企业了解情况,据反馈,物业已协助将房屋质量问题反馈给开发商跟进处理。另,关于物业费,开发商已于2023年12月通知业主交楼,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2813891。 我们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在外地不能回东莞。2024年7月5日上午10点半,镇住建局工作人员、开发商代表、物业管理人员共同现场检查该房二次装修施工完成的情况。 现场中环广场开发商代表认为,二次装修前,第三方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有装修协议;现场卫生间装修由第三方装修公司按照协议内载明的装修设计完成。业主投诉称卫生间花洒正对墙面没有贴瓷砖。现场检查实际情况是:该处顶部约0.6米做法是防水石膏板刷防水涂料,下部约1.5米贴瓷砖。开发商代表认为做法与设计相符。开发商人员表示将与您就前述问题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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