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65445

2024-06-28 15:09:21

常平竹升云吞面(金龙街店)外卖吃出异物,商家不配合处理,态度不佳

处理用时:36天20小时5分
0人支持

微信用Q9qdj 来自:未知

本人于2024年6月28日12点20分于美团外卖平台下单常平竹升云吞面(金龙街店)的商品自选云吞面一份,一打开外卖就看到一根头发,后在平台联系商家,商家也承认是员工没带帽子一时疏忽。我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处理,对我进行赔偿,商家不予理会。在平台上已读不回。后续我电话联系商家,商家表示仅能退款或重新给我做一份,对于我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法规处理的要求拒绝配合,并表示他们都是有保险以及监控的,我可以去投诉。我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商家是觉得我故意发根头发进去,但是商家自己在平台也承认了是员工没戴帽子。打开外卖过程的监控视频以及与商家的对话录音照片我都有保存,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常平竹升云吞面吃出异物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到现场进行检查,该店处于开门营业状态,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CF78PR2D、名称:东莞市万江致好竹升云吞面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19194271009)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2、根据投诉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营业场所内后厨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头套正在制作食材,另在操作台上存放一份已加工成品云吞面,现场未见该产品有异样或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 3、该店向我局提交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送货单》、和云吞馅和生湿面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为合格。 4、综合现场检查的情况,当事人销售问题食品的行为证据不足,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查处,要求当事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规范自身经营活动,保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我局收到该店的书面回复,称对消费者提出的诉求不予接受,且不用我局进行调解,我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2024年7月26日通过短信已告知投诉人。

问政人评分

3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