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粤SDN5882于2024-5-2917:57在东莞市寮步镇东部快速干线东部快速干线寮步段被随手拍举报切线,事实是前方车辆在限速80的道路以50多的速度行驶,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事后对方提供行车记录仪举报本人车辆实线切线。东部快速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在跨线桥一端是转莞樟路的路口,车流量非常的大,而我需要提前进入右侧车道,在跨线桥另一侧出口转寮步中路,所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了切线超车。从提供的照片清晰可见前方车辆速度明显低于限速时,我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同时我还需要与前方车辆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止追尾事故,所以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我知道在任何情况下,超车都必须确保道路和自身的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我承诺日后在超车时,必须确保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谨慎操作,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后撤销对我的处罚。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