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6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把车辆停在东华幼儿园东城校区对面接小孩,由于前方没有停车位,本人停在旁边一半的临时停车位上,前后不超过二十分钟,被认定交通违法,本人在交管上申请撤销也不给通过,当时晚上这条路并没有多少车辆经过,也没有妨碍交通,交警部门究竟是为了罚款还是为人民服务?!
编号:468007
2024-07-12 21:56:53
东城交警大队非人性执法
本人于2024年6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把车辆停在东华幼儿园东城校区对面接小孩,由于前方没有停车位,本人停在旁边一半的临时停车位上,前后不超过二十分钟,被认定交通违法,本人在交管上申请撤销也不给通过,当时晚上这条路并没有多少车辆经过,也没有妨碍交通,交警部门究竟是为了罚款还是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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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如您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或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莞城段189号,电话:0769-22831359)或做出处罚的大队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所需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处罚决定书或强制措施凭证、驾驶证(非机动车违法可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