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宏六路凯旋国际旁的违法废品回收站, 南城回复说因为该回收站的租地合同没到期所以不能取缔!难道企业合同比政府法规大? 2, 去年回复说24年底此回收站租赁合同到期搬走,今年又回复说25年11月才到期。到底哪句是真话?忽悠人民群众, 会失去公信力的。 3, 该回收站选址不合法规, 围墙不合法规, 上盖不符合法规。规定的清清楚楚:1.再生资源回收堆场应采用全围合半露天结构,墙体使用空心水泥结构砖,墙高2.2m以上,外墙抹灰,房顶采用绿色彩瓦并压边。2.应具备符合消防要求的上盖或顶棚,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再生资源回收堆场原则上全场搭建上盖或顶棚确有困难的,其办公区、收购区、分类存放区必须设置上盖或顶棚;仓库应采用钢架支撑,顶面采用绿色彩瓦并压边。3.第九条(网点设置禁区)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地点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一)城市建成区内的主次干道两侧100米范围内; 对于以上规定的场地建设不符,南城相关部门无视对待。请参照附图看这墙壁和屋顶合法合规吗? (2)随意挖开进居民区的道路,这也是政府允许的吗 (3)多次投诉也没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