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7月15日早上9点40分,我驾驶的车辆车牌粤SJK160,行驶到东莞市洪梅镇水乡大道及望沙路十字路路口处,在等红绿灯时,被后方车辆车牌为:粤AAU5753,追尾,对方全责!当时对方司机就说当时他在看手机导致的事故,他承认自己全责并报了平安保险,对方保险公司也第一时间联系了我,让我去修车即可,因当时双方都有事情急着离开,所以双方仅拍了事故相片后,就离开了现场。当天下午我的车辆开到4S店定损维修,维修价格合计为3839元:定损价格由对方保险公司和4S双方确定的维修价格,而司机却以维修费过高为由,拒绝出商业险和拒绝现金赔偿,对方车主只愿出交强险的赔偿合计2000元,维修费剩余部分需由我本人承担,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本人于7月16日,向洪梅交警大队报案,让交警大队陈警官帮出具事故定责书和申请强制执行,截止今日和我报案时间已过5天,交警大队至今仍没有出具事故定责书和解决问题,我的车辆还在4S店等着维修。因车辆现在无法使用,给本人带来诸多不便,还请相关部门领导介入督办!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