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虎门保利时区保利时区2栋2单元204房的业主,本来今年4月份收到保利时区楼盘发来收楼通知书,上面有写4月10日开始交付,但是他们也没有硬性要求我们在规定时间内一定要去接收这个房子。本人与家人7月20日前往该楼盘收楼,物业强制要求我们缴4月到7月份的物业费,我们没正式签收房子交物业费不合理,不同意交这个期间的物业费,物业不肯把房子钥匙交给我们。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阻住拿回来自己房子的钥匙,保利物业真的太恶心了,这样刁难业主。我现在诉求就保利物业把我们房子的钥匙交出来给我们。望相关部门帮帮我们,我们正常供着自己房子,他们凭什么不给钥匙给我们?这还有天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