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0404

2024-07-29 14:44:12

居住证要求连续两年才能办理入户,是无法达到的条件,政策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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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gang 来自:未知

我在东莞生活已13年,已在凤岗自购住房,现在想要办理东莞户口。 根据政策要求,需要有自购住房加上连续两年户口,才可以办理入户。 但问题来了,我的居住证此前办过几次,但每次到期了没有续期,这次为了入户,重新办了居住证,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没有达到“连续两年居住证”的条件,办不了。 问题在于,东莞居住证年限是一年,要期满后,才能办理新的居住证,这个中间怎么也有几天的间隔。 那么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任何人也无法达成“连续两年居住证”的这个条件。 我现在想要反映一下,这是一个矛盾的规定。 我还想问一下,我要如何才能达成这个“连续两年居住证”的条件呢? 请领导明示。谢谢。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申请人按规定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时,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二是所持我市《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有效满1年及以上。 依据: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举例:居住证有效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持证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否则即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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