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0951

2024-08-02 09:07:56

申请撤销

处理用时:4天7小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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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22 来自:未知

申请了今年的莞能提升计划和创梦东莞计划,提交之后才得知,两个补贴计划不能同时选择相同的补贴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请问我要如何撤销莞能提升计划的申请呢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8-06 16:10:01多次致电市民无人接听,并于2024-08-06 17:07:28对诉求进行办理。我分局工作人员已将市民的莞能提升补贴申请退回。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0769-8788262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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