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8072615275864401补充建议 您好! 由于市场监管分局两次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有出入,并且我多次要求工作人员(通话时工作人员在物业办公室,当着物业的面)提供返回电梯的时间,工作人员拒不提供。为何不提供?为何要隐瞒? 当事人前后数次要求保存2024年07月09日下午14点25分至2024年07月15点20分之间的四栋电梯的监控:给工作人员数次提醒,给物业管家及管理人员以及保利和院线上都有要求保留监控。现在再次向你们明确提出:保存以上要求时段的监控!切记切记!!!(以上要求都有电话录音为证) 如果没有完整的监控,就不能证明电工工作超过30分钟,就属于乱收费!市场监管分局只听物业片面之词就认可收费合理,所以市场监管分局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据证明工作时间超过30分钟,否则就涉嫌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