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莞市南城区西平水涧头拆迁项目的相关业主,此次冒昧致信,是希望就拆迁产权车位过渡费补偿一事得到贵方的关注和妥善解决。 当初在水涧头拆迁过程中,南城区重大办承诺的过渡安置费补到了 2023 年 1 月份。然而,我们实际拿到车位产权的时间是 2023 年 7 月份。按照我们最初拆迁合同的约定,过渡安置费为三十元一平方,但从 2023 年 1 月至 7 月这七个月的过渡安置费,政府方面至今未予以补偿。 我们认为,政府应当严格履行当初拆迁合同中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我们支付过渡安置费。如今这部分费用的锁停,不仅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合同的契约精神。 在此,恳请市政府领导和南城区街道办领导能够重视这一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核实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将应补偿给我们的七个月过渡安置费发放到位。 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倾听我们的诉求,期待能够得到一个公正、合理、满意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