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2436

2024-08-12 16:42:58

强烈反对2023年东莞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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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faui 来自:未知

2023年发布补贴文件时,并没有说需要扣税,大家按照当时的政策进行申报,并且2024上半年发放的人才补贴20000元也并没有扣税。 2023年的补贴属于2023年的,拖到今年还未发放,还要加征20%的税,非常不合理,强烈反对。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除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奖励和补贴,地方政府部门向人才发放的奖励和补贴,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规定的“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我局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局的相关提醒进行代扣代缴,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若您对答复有疑问请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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