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凤岗工作,虽然自己有房,但专项附加扣除一直延续以前,填的都是租房,但近期说是查到我名下有住房,不能再填租房了,要填住房贷款。 随后,我把租房的那一项废除了,想要重新填报住房贷款的。 没想到,我把所有信息填进去后,提示说我的住房贷款已经结清,不能填报了。但事实是,我还有接近120万的贷款没有还清,铁证如山,详见附图。 所以,这肯定是税务的系统出现了重大的误差。 现在,我的诉求是重新填报住房贷款附加扣除,没有别的意见。希望东莞市政府能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编号:474815
2024-08-28 09:45:15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不了,税务局系统数据有误
我是在凤岗工作,虽然自己有房,但专项附加扣除一直延续以前,填的都是租房,但近期说是查到我名下有住房,不能再填租房了,要填住房贷款。 随后,我把租房的那一项废除了,想要重新填报住房贷款的。 没想到,我把所有信息填进去后,提示说我的住房贷款已经结清,不能填报了。但事实是,我还有接近120万的贷款没有还清,铁证如山,详见附图。 所以,这肯定是税务的系统出现了重大的误差。 现在,我的诉求是重新填报住房贷款附加扣除,没有别的意见。希望东莞市政府能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问政部门: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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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数据问题,经与您联系,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只有在主要工作城市当地没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您现有住房贷款为非首套住房贷款,所以无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有疑问,可联系:0769-87563329。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