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政六天期间已经到了,超时仍未回复,这态度不行,需要改进! 编号474139一直未回复,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回复!
编号:475405
2024-08-31 11:59:01
投诉问政超时不回答
我问政六天期间已经到了,超时仍未回复,这态度不行,需要改进! 编号474139一直未回复,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回复!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的反馈后,我们十分重视。经核查,您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阳光网反映公园人车分流问题。热线已按“市镇联办、属地为主”原则将工单转派至松山湖办理跟进。期间,部门因事项办理需求,于2024年8月26日提出延期申请。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六)因事项办理难度大、诉求人补充新材料、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无法按期办结的,承办单位应当在办理期限内向热线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限不得超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最长时限,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首次延期承办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延期时限与相同类型事项的办理期限一致。第二次延期承办单位应当附上佐证材料,内容包括延期理由、延期依据、办结时限并加盖公章。另外核查到,您反映的问题,松山湖于2024年9月3日答复办理结果。下来,热线中心会继续提升工单处理质量,优化工作流程。感谢您对热线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