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6299

2024-09-04 21:05:47

在家坐等无辜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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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清华520 来自:未知

本人在东莞寮步镇新旧围村里上班,晚上7点下班后一直呆在新旧围村的租房里,自行车也锁着在一楼门口放着,村都没离开过,而且我住的地方离大朗很远,怎么突然收到处罚通知单?是不是弄错了: 如下: 【大朗交警大队】尊敬的东莞J05591车主,您于2024/09/03 19:45:05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电]东莞市大朗镇金朗路与长富路南向北-车道1车道2路段行驶时,存在未佩戴头盔(8017)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抓拍记录,请驾驶人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日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大朗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地址:大朗镇银朗南路138号大朗交警大队一楼违法办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您对该起交通违法有异议,可现场申诉或致电东莞交警民意监督中心23122122咨询反映(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重点提醒:逾期、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可能会影响个人车驾管业务办理。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问政部门:  大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9-09 9:10许为您办理,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因全市实行电子警察抓拍电动车违章,数据较多,系统有误拍的情况发生,且部分群众遮挡或涂改号牌的情况,若该违章非市民本人驾驶,市民无需处理,不必理会,该短信是通知短信,未有违章记录在名下。我大队核实之后,将会撤销此次抓拍信息,如市民多次收到短信,可联系我大队,我大队将做进一步的核查处理。联系电话:0769-83313882/83310787(工作日接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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