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6475

2024-09-05 20:25:01

投诉东莞塘厦镇江源花园电费加收管理费超标准收取

处理用时:6天20小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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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on312 来自:未知

江源花园加收住户电费至0.63元,加收底商电费至1元,不符合最近广东省关于水电费不能加收整治要求。 江源花园完全没有园林绿化,物业管理费收1元1平,是旁边文化新村0.45元每平的2.22倍,深圳同类型老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只有0.65元。 江源花园没有收费标准批文,自管会选举达不到法定选举人数,不断的增加收费,形成了小利益集团。请镇街相关部门按照法律选举自管会成员,并引导自管会合理合法收费。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9-06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9-12 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所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该小区住户电费是按供电公司实际收取的单价0.62586875所收取,供电公司收取的居民电价为0.62586875,约为0.63元。对于自管会的成立,是经由该小区大部份业主同意成立,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也是经由大部份业主的同意而制定,对于所收取的物业费有公示收支,用于日常支出所剩余的费用将用来做日后的维修费用。如有疑问,请联系石潭埔公共办,联系电话:0769-827728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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