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是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了两类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第二类是“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 1、《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中关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是如何定义的? 2、请问商铺在小区外墙私自搭建的排烟管道是否可以归入“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 3、如果自然资源局不能对具体项目进行认定,是否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该局是否也必须依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精神执法?对具体项目是否可豁免要不要出具正式的认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