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7113

2024-09-09 15:01:16

常平房管所拒绝小区业主申请业主委员会

处理用时:5天4小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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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BSyH6 来自:东莞市

常平房管所居然已天林湖二期没建为由,拒绝一期已建业主成立业委会。二期已经10年左右一直未建!请问在住的一期业主还要受二期未建未存在的东西牵制吗,现在我们一期因为没有业委会一直被物业开发商欺压!谁来确保我们的权利!开发商想圈地就圈地,物业服务态度恶劣!如附件总面积含二期未建的面积,哪条法规这样规定的!

问政部门:  常平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问题,根据《关于印<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的通知》(东建房〔2021〕1号)等规定“20%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园区(镇街)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业主可以向园区(镇街)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需符合上述法定条件,我所将依法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及活动进行指导、协助和监督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常平房管所,联系电话:8397047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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