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7315

2024-09-10 14:34:45

无烟草证违法销售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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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岭山凤凰路3号豪顺工业园区饭堂内无证经营假烟,举报后烟草局去检查该店的确有卖假烟行为,事后本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烟草局称找12315在多次催促大岭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结果是踢皮球,多次反馈无效,难怪商家说自己背后有人原来是大岭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官的收了贿赂所以不了了之,说什么商家表示退钱为什么本人到店多次要求退不了,还有录音以及消费记录!这还要怎么证明?你们东莞大岭山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帮助该商家实施卖假烟,偷税漏税,收了红包了不起,不是你们的范围欺诈消费者还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还要法院判决?商家欺诈消费者你们说管不了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市市场监管局】尊敬的市民您好!该投诉为重复投诉,历史编号:0824082211512885901,回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该店卫生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地址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该店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名称:东莞市大岭山妹芳百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7K8WPR9N;许可证号:441901118102)。关于您提出赔偿诉求,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电话告知您前往我局进行调解,您表示无法前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岭山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5554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烟草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于2024年8月21日反映的销售假烟问题已收悉,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六管理中心派遣两名专卖稽查员前往调查处理。专卖稽查员于2024年8月22日9时38分致电您,您表示不方便到现场协助,因而无法对您购买的卷烟进行辨别。专卖稽查员于2024年8月22日10时44分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对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凤凰路3号豪顺工业园饭堂内的无名便利店进行核查,发现该店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41901118102,店名:东莞市大岭山妹芳百货店,实际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凤凰路3号2号楼102房。专卖稽查员现场检查了该店的双喜(硬)0.012万支、黄鹤楼(软蓝)0.022万支、双喜(硬经典)0.022万支等36个品种共0.662万支卷烟,尤其是对您反映的利群(新版)0.014万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鉴别,发现利群(新版)0.01万支与真品卷烟有异,其余卷烟与真品卷烟一致。由于违法卷烟数量较少,专卖稽查员依法现场进行警告,且店铺负责人接受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店铺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自行下架销毁违法卷烟。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调查结束,专卖稽查员于2024年8月22日11时05分致电您反馈结果,您表示无异议。(关于此投诉,您后期如还有不明白或需要咨询的地方,可致电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第六管理中心电话0769-81129896)上述您反映的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凤凰路3号豪顺工业园饭堂内的无名便利店售卖假烟问题已处理完毕。接下来,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第六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强该区域卷烟市场的监管力度,非常感谢您对烟草监管工作的支持!

问政人评分

1

点评:商家态度嚣张跋扈,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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