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变更营业执照需要先回收旧的营业执照才能提交变更资料非常不合理,原来的的做法是旧营业执照在领取是一并上交省时省力,现在企业要专程去窗口预约交回旧的营业执照或是邮寄旧的营业执照,增加了企业办事难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窗口工作人员无端多了一项工作任务,浪费宝贵的时间。
编号:477735
2024-09-12 14:59:09
营业执照网上变更,需要先交旧照不合理
现在网上变更营业执照需要先回收旧的营业执照才能提交变更资料非常不合理,原来的的做法是旧营业执照在领取是一并上交省时省力,现在企业要专程去窗口预约交回旧的营业执照或是邮寄旧的营业执照,增加了企业办事难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窗口工作人员无端多了一项工作任务,浪费宝贵的时间。
问政部门: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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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材料规范也规定了在登记时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缴回营业执照。 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的变更登记业务,原因系统设置问题,将营业执照缴回流程设置在业务核准之后,该做法会导致以下问题:1.邮寄领取的,通知寄回营业执照的短信,经常被屏蔽,导致申请人无法领取营业执照,造成大量新执照积压不能发出。2.领取营业执照时,申请人才发现营业执照遗失,然后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声明,导致声明发布日期在业务核准日期之后,需再办理一笔换发营业执照业务方可更新企业的公告状态。3.变更登记核准后,登记变更事项已经对外公示,但企业因为不知道需要换照,或者其他原因,长时间不交回旧营业执照换发新执照,影响交易安全。 为便利申请人缴回和领取营业执照,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过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司法部门审查等程序,制定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化登记营业执照缴回管理规定》。参考窗口业务提交方式,将营业执照缴回流程调整至提交申请环节。该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针对登记材料有问题被回退的,需再次提交业务或调整为窗口方式提交的,可凭已缴回营业执照生成的《营业执照缴回凭证》提交申请,无需另行申请补领营业执照。针对极少数放弃申请的情况,才需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