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8066

2024-09-14 12:48:39

延长退休后如何确定社保最低缴交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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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Long 来自:未知

本人1976年8月生,男性,在东莞于2004年8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累计缴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14个月(即18年)。2021年底本人失业,从2022年7月开始在寮步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医保,截止本月已累计费28个月,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1、根据延长退休办法,初步测算本人法定退休时间为2039年7月,是否正确? 2、届时(2039年7月)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最低社保缴费年限是多?如果届时最低社保缴费年限已超过18年,我是否能正常享受退休养老待遇? 3、目前我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累加?如不能累加,则我这种情况如何衔接?请给一个合理化建议。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的出生年月为1976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测算得出您的正常退休时间确为2039年7月,届时法定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您当前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可以累加,目前在广东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244个月,按照当前政策,可以正常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人社、医保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2545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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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点评:回复前有电话回访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工作人员有耐心、业务很专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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