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8541

2024-09-18 09:41:25

零食豪分享石步店占用路面收高额费用出租

处理用时:12天23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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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4Mxq0 来自:东莞市

寮步镇石步村民兴路零食豪分享店以店铺旁边马路属于店铺为由高额出租给摆摊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到现场调查,经核查,投诉所反映的位置为石步村为解决流动商贩乱摆卖而临时设置的“疏”的场所,允许流动商贩在规定时间、规定位置内进行有序摆卖。已将投诉内容告知石步村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加强对“疏”的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情况请到该村委会详细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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