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79217

2024-09-21 22:29:08

租赁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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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jAJP5 来自:东莞市

本人86年就来到大朗,于2005年与大朗镇蔡边经济联合社签订租赁合同至今 原本协定到期涨租让原租户续租 中途却临时改为在平台上重新投标? 导致最终竞标成交价与底价相差数倍。在这经济大萧条时期,让我们这些在这里扎根大半辈子的基层如何生存下去!最初租下时是一片空地,而后所有设施水电皆由我们自己搭建。现如今强制让我们签下霸王条约,要求我们无偿按现状移交给蔡边经济联合社,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理由要求蔡边经联社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据蔡边经联社通知,此次上平台重新投标是因存在个人占用集体土地现象,并将土地转租给他人。我们并不符合这一现象,为何我们也要重新上平台投标? 希望有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

问政部门:  大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对于市民提出其与我村自2005年至2024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而2024年村要求将市民提及的租赁物业上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下称平台)的问题,由于市民与村签订的租赁合同为临时合同,为更好地保障承租我村集体物业市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村内村民的集体利益,也为能更好地加强村集体物业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村依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此次整改主要是对村辖区内不规范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况进行规范化整改,市民承租的租赁物业原先并未按规定上平台进行公开招投,现村将上述租赁物业上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市民反映价格过高的问题,上平台进行公开招投实行竞投者自主出价,价高者得的原则。上平台报名至公开竞投全过程村均严格依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执行,由于竞投人数较多,竞投者竞投意愿较强等因素导致市民认为价格过高的问题。但经我村了解、核实,综合该时期、该路段、该物业情况,该实际竞投价属于合理范围内。 对于市民向村反映问题,村一直秉持开放欢迎的态度,针对上述的问题村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走访。若市民还有其他问题或疑问可联系村资产办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3190161,感谢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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