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80863

2024-09-30 10:26:42

18栋自建房电表报装无门

处理用时:11天4小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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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已建设完成的十多栋楼至今仍使用着售卖土地甲方的高价电。 业主们多次与六甲村委申请电表报装事宜,村委领导屡次三番以各种理由推搪敷衍了事(实际因售卖土地甲方(本地人)从中作梗影响报装电表)。售卖土地甲方自2019年完成建房前及至今,一直收取我们业主高价电费,分别是1.5和1.3(元/度)。我们十几栋楼就今年夏天大约用电量达3万度,当中利益可想而知。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须按相关标准收取水电费不得收取高价水电,租户们屡次反映我们片区收取高价电费,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今收到售卖土地甲方通知须每月20号提前收取电费,用意何在?业主们大都月底结算楼栋的水电消耗量。提前收取电费有可能与实际用量多收的情况。恳请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问政部门:  横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两违办及时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经城管分局核实,位于六甲村新兴南路的18栋自建房,由于其当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属违法建筑,被城管部门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并纳入横沥“两违”黑名单。据此,按照《东莞市关于“信用办电”报装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如申请项目在原“两违”清单内,但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提出“两违”情况已完成整改的,由两违办进一步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后进行审核。如“两违”情况未整改完成的,对报装水电申请,两违办暂不受理。市民如有疑问,请联系两违办,联系电话:82320882。同时,市场监管分局于9月30日以政务短信告知投诉人受理该投诉。2024年10月9日,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根据投诉来到位于横沥镇六甲村新兴南路的电表报装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房东收取的电费是每度1.2元,确实存在多收的情况,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发出《关于规范水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宣讲了相关政策法规,该房东知悉法规规定后,表示积极整改并愿意退回多收的部分电费。投诉人表示知悉,并接受调解结果,调解成功。市场监管分局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政务短信回复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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