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曾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任职业务员工作10几年,离职后去办理追缴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才发现公司多年来用薪酬业务费用佣金是团队长的个人私户发放的,公司有文件下发:营运货车,2吨以下货车,私家车等等各业务板块的佣金标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为了争夺市场氛围加码放出超于行业监管的佣金做业绩,超出行业标准的佣金是你归属团队长私人帐户发。(业务员是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佣金的发放应该用公司支付业绩佣金的)放多年来去旅游和购买节日礼物等等渠道方式需开发票套报佣金等等,金融行业是监管洗钱最严格的,我国保险法第131条也明确规定了是违法行为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没有任何书面的告知,把我本人资料放在:南京元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南京汇鑫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等两家来路不明的公司代发业绩佣金(网上查到电话打过去问了,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找来代方,从中偷税的路子) 3.所有私户转发佣金的清单已打印处理,收到电话可以提供地址实名现场提交证据